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投资人未经批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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