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主要股东为金融机构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与该金融机构的监管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