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有权限制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入股商业银行的数量、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限额、股权质押比例等。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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