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章 股东责任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与商业银行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不得利用其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