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部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部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行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通过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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