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部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