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四十条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第四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部公开办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部公开办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