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

第三十三条

部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部机关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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