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定相关制度,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公开办)负责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是:

(一)组织办理部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组织维护和更新部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部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组织部机关各单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五)部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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