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

第二十五条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制作的,部机关应该征求其他行政机关意见,其他行政机关在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意见,则视为其他行政机关同意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部机关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予以公开。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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