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十四条第三章 主动公开第十四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部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