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