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异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提名项目正式报送奖励工作办公室前提出的异议,由提名单位或专家处理。提名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提出的异议,由奖励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提名单位或者提名专家共同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成果的异议,由奖励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异议处理
提名项目正式报送奖励工作办公室前提出的异议,由提名单位或专家处理。提名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提出的异议,由奖励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提名单位或者提名专家共同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成果的异议,由奖励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