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第三章 提名、评审和授予第三十条奖励委员会作出的授奖决议报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对获奖个人和单位授奖,并颁发证书。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