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提名、评审和授予

第二十六条

提名单位或专家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候选项目或候选人提名书,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报送奖励工作办公室。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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