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提名、评审和授予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奖项目完成人,获奖后须间隔一定年份后方可作为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候选项目的完成人。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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