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