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