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房地产经纪活动第二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