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房地产经纪活动

第二十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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