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通用许可的实施

第十条

下列情形不适用通用许可: (一)企业已建立完备的内部出口控制机制但无法确认其有效执行的; (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出口存在扩散风险以及其他不适宜通用许可的。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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