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通过适当方式,为促进语言文字智能处理软件的研发和功能完善、提升现代汉语语文工具书类数字和网络出版物编纂质量提供指导与服务。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