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公安部令第153号)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公安部令第153号)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民警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