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为矿山企业提供采掘工程服务的采掘施工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按照本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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