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第五条第五条交易所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从事受托案件调查,其工作人员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中国证监会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从事案件调查工作。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