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交易所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从事受托案件调查,其工作人员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中国证监会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从事案件调查工作。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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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