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九条第三章 评估第九条由中国农学会组建研判团队进行评估,团队由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领域专家,金融、保险和投资机构代表以及用户代表等组成。评估分为形式审查、初评和终评三个环节。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