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火花技术”的发现、评估和培育主要包括成果征集、综合评估、多元支持、跟踪监测和推广示范等。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