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五章 跟踪服务与推广示范

第十六条

对于产业化前景较好的“火花技术”,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等平台,融合政策、技术、人才、资源等要素,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成果的中试、孵化与转化。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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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