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培育

第十四条

鼓励银行、风险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创新投融资模式、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等,支持列入培育成果库的“火花技术”发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