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十条第三章 评估第十条形式审查。首先对征集到的成果对照推荐及提交要求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材料进入初评环节。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