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按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定信息平台报送资产负债管理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内容包括: (一)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包括资产配置状况、资产信用状况、负债产品信息等; (二)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包括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流动性匹配等。
- 制定机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按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定信息平台报送资产负债管理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内容包括: (一)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包括资产配置状况、资产信用状况、负债产品信息等; (二)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包括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流动性匹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