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定期分析机制,加强监管协同,依法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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