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市场需求、资产端形势变化以及资产负债匹配要求,合理制定并及时调整业务规划和产品开发计划,优化产品业务结构。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的管理,明确认定标准,研究分析产品对应的投资策略,以及对公司偿付能力和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影响。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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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