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第三十条第四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