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制定渔业航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渔业航标进行维护保养。 专业单位设置的专用航标,由设置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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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航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