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渔业航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制定渔业航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渔业航标进行维护保养。 专业单位设置的专用航标,由设置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