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湖泊、水库及其他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运输的船舶,但在与外界不通航的封闭性水域内从事运输的船舶除外。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