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领购、使用和管理发票。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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