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电力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pdf 发、供电企业税收检查情况通报单.pdf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