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以及电力产品生产、销售特点,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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