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原产地证书的申请与签发

第九条

第七条第一款前四项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申请人应当及时到签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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