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签证机构应当对原产地证书签证印章和空白证书实行专门管理制度,不得将签字盖章的空白原产地证书交给申请人。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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