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原产地证书的申请与签发
第十六条
参加国外展览的货物,申请人凭参展批件可以申请原产地证书。 货物在中国加工但未完成实质性改变的,申请人可以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加工、装配证书。 经中国转口的非原产货物,申请人可以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转口证书。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原产地证书的申请与签发
参加国外展览的货物,申请人凭参展批件可以申请原产地证书。 货物在中国加工但未完成实质性改变的,申请人可以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加工、装配证书。 经中国转口的非原产货物,申请人可以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转口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