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内部控制活动第二十四条理财公司及其人员不得利用资金、持仓或者信息等优势地位,单独或者通过合谋操纵、影响或者意图影响投资标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