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况外,下列中国籍船舶应当每日悬挂中国国旗: (一)5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 (二)航行在中国领水以外水域和香港、澳门地区的船舶; (三)公务船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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