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船舶登记法规办理船舶登记,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船舶,方可将中国国旗作为船旗国国旗悬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