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邮政局关于修改《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一般程序

第二十条

除依照本规定第五章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办案人员应当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事实,并可以依法进行现场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邮政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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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修改《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