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邮政局关于修改《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国家邮政局关于修改《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第二十条第三章 一般程序第二十条除依照本规定第五章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办案人员应当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查明事实,并可以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