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邮政局关于修改《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内设执法机构和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发现邮政行政处罚行为违法、不当的,依法及时纠正。

制定机关
国家邮政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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