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资产评估项目的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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