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