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